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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 6月填报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
2021-08-0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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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09

按照高检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《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》规定和《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要求,我院现将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。具体内容如下:

基本填报情况

2021年6月,我院共有47人填报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》。有2人进行有情况填报2件,其余45人“零报告”。未发现有人因为如实填报而被减轻或免除责任情形。

下一步工作要求

(一) 以教育整顿为契机,推动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。目前,我院已上线“三个规定”手机彩铃,提醒来电人员不要违规过问、插手、干预案件办理,进一步营造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,推动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我院深入贯彻落实。

(二)注重记录报告,确保执行到位。“关键少数”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带头填报,其他检察人员也要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,全面、如实填报,做到应报尽报,一案一记录。

(三)强化监督检查,守住规定红线。2021年1月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正式上线后,我院已对全院干警重大事项系统线上填报进行督查,对不报、迟报、错报、漏报等现象以及“零报告”情况进行通报,并把通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。发现对违反规定行为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,按照规定批评、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;对落实“三个规定”中存在敷衍应付问题将严肃追责,并在院内通报,必要时向社会公开。

我院举报监督电话:0952-20163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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